筆跡鑒定原理
書寫習慣是通過長期操練和書寫實踐活動逐步構成的一種技能,是由言語、文字作為首要刺激物在大腦皮層建立起來的一種穩(wěn)固的動力定型。
筆跡特征是書寫習慣的反映。書寫習慣與筆跡特征兩者是反映與被反映的聯系,即客體與客體與反映形象的聯系。筆跡鑒定中最常見的文字符號是漢字、拼音文字、阿拉伯數字和標點符號。根據漢字的結構和書寫特征,漢字筆跡特征分為書寫動作一般情況特征、文字布局特征、書面言語特征四個方面。
筆跡鑒定流程
筆跡鑒定是同一供認鑒定,整個鑒定過程能夠分為分別查驗、比較查驗、歸納判別三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相應且不同方法。
(一)分別查驗
分別查驗是發(fā)現與供認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各自的特征:
1、評斷建材筆跡特征的實在程度。根據檢材筆跡的特征和案情,精確地判別筆跡特征的改動或假裝以及改動或假裝的原因與程度。
如檢材筆跡熟練程度一同,書寫水平與語文水平相適應、運筆天然,筆畫間調配份額調和,書寫動作規(guī)律性強,既可供認其為正常筆跡。
如檢材筆跡的巨細與斜度程度不均勻,書寫速度不一同,運筆不天然,筆畫轉折僵硬但書寫動作有必定系統,相同的單字、筆畫特征底子一同,闡明它是由于客觀原因或出假裝以外的其他主觀因素影響構成的改動筆跡。
如檢材筆跡熟練程度不一同,書寫動作不成系統,筆畫彎曲、斷續(xù),且有停頓、修描痕跡,字的結構與形狀不正常,動作技巧才能與語文水平不相稱,一般可評斷其為假裝筆跡。
2、發(fā)現和供認檢材筆跡特征。發(fā)現書寫動作部分特征,要對檢材筆跡逐字、逐畫進行對照查詢,找出其書寫動作的規(guī)律性,其中非規(guī)范性的部分便是特征。
3、發(fā)現和供認樣本筆跡特征。初步評斷檢材筆跡特征之后,能夠此為根據,依照上述次第和方法供認樣本筆跡特征。與檢材筆跡相同的特征和不同的特征都要全面尋覓、對照。
(二)比較查驗
比較查驗的首要任務是供認檢材筆跡和樣本筆跡兩者之間的相同特征與不同特征,為歸納評斷供應根據。
比較查驗的內容有四個方面:
1、比較書寫動作一般情況特征、文字布局特征、書面言語特征的相同與不同;
2、比較單字或筆畫單個特征的相同與不同;
3、比較各組特征的相同與不同;
4、比較各類特征的相同與不同;
關于自己多的檢材,比較查驗時要對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進行精確地統計分析,用數學方法反映書寫習慣的量與質方面的異同。
比較筆跡特征異同的方法,是以眼力查詢比較為主,并借助于拍攝儀、比較顯微鏡、幻燈片進行形狀比較。
(三)歸納評斷
歸納評斷是對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的相同特征與不同特征的價值進行科學分析,供認兩者契合點與差異點的總和及其性質,并從而做出靜定結論。評斷的方法,一般是從研討差一點初步。鑒定任何筆跡,都會呈現必定的特征差異。評斷差異點的要害,是要供認差異點的性質。其性質有實質差異和非實質差異兩方面。非實質差異闡明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不同特征數量與質量所占的份額較小,實質差異標明兩者不同特征的數量、質量份額大。前者一般闡明兩者為不同人書寫習慣系統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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