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委托人咨詢到這個問題,一個女孩子(張小姐),和男朋友未婚先孕,生下寶寶,想要給小孩上戶口,去派出所咨詢,得到的答復是,由于沒有領證,不能上戶口,要做親子鑒定,拿鑒定報告到派出所,證明了親子關系才能上戶。
非婚生子的情況,孩子需要上戶到男方戶口,就一定要做親子鑒定,這是國家明文規(guī)定。
1、小孩沒有出生證,需要證明是否有血緣關系;
2、小孩不幸被拐,經找回后上戶口;
3、婚前同居導致未婚先育;
4、父母一方不在,另一方需要重組家庭,然后孩子遷戶需要;
5、雙方夫妻不能生育,領養(yǎng)孩子,做非親生鑒定,上戶口。

上戶口屬于司法親子鑒定的范疇,所以當事人在進行上戶口親子鑒定時,需要到具有《司法鑒定許可證》的正規(guī)親子鑒定機構,以確保親子鑒定結果能夠被公安戶籍管理部門所認可。

1、沒辦結婚證小孩上戶口流程為:
(1)持子女的出生醫(yī)學證明、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孩子的出生登記;
(2)到戶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為發(fā)生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繳納社會撫養(yǎng)費,并保存好繳費的收據(jù)。繳費的數(shù)額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民人均純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確定,根據(jù)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qū)的規(guī)定有所不同。社會撫養(yǎng)費原則上應該一次性繳納,如果確有實際困難,可以書面申請分期繳納;
(3)繳費后,攜帶相關的材料和繳費證明,就可以到孩子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派出所戶籍科)申請登記了。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yǎng)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yǎng)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yǎng)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yǎng)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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