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遷戶口需要辦理下列手續(xù):
(1)其父母前往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xiàn)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簽發(fā)《準遷證》;
(6)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并開遷移證;
(7)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qū),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nóng)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xù)。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qū),必須經(jīng)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qū)公安機關批準。
二、辦理戶口遷移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1、凡需要遷移戶口的;必須收當事人提出申請;
2、提供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jié)婚證、離婚證、房屋產(chǎn)權證等資料;
3、并經(jīng)過戶口所在地村委出具是否同意遷移的意見;
4、戶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會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戶口的意見;
5、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出《戶口遷移證》;
6、攜帶上述資料,去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落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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