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所有的孩子在上戶口的時候都要做親子鑒定的,上戶口要做親子鑒定的情形有:
1、無出生證。因種種原因,孩子沒有在有婦產科資質的醫(yī)院出生,或沒有在醫(yī)院出生,因而沒有規(guī)范的出生證,上戶口時就需要做親子鑒定?;蛞延谐錾C,但出生證上父母的名字和身份證、戶口本上名字不一致,需要親子鑒定證明。
2、因孩子被拐賣、遺失,后又通過各種途徑找回,戶口需要和親生父母上到一起,而需要親子鑒定報告書證明。
3、未婚生育,現有法定證件無法證明孩子的親生父母關系。或單親家庭,孩子戶口需從父親一方轉入到母親一方,或需從母親一方轉到父親一方,要做親子鑒定。
4、棄兒回家上戶。孩子被抱養(yǎng)出去,又需領養(yǎng)回來,或因躲避計劃生育,孩子戶口上在他人名下需要轉到親生父母名下,需要做親子鑒定。
5、部門特殊規(guī)定,因某些部門在招工、招干時,因怕其他行業(yè)人員進入特殊行業(yè),在招工招干時需要本行業(yè)父母和孩子做親子關系證明。如鄭州鐵路系統(tǒng)招工就需要親子鑒定證明。
6、領養(yǎng)的孩子上戶,需要證明孩子與養(yǎng)父母并非親生關系。

二、上戶親子鑒定所需要的手續(xù):
上戶親子鑒定屬于上戶關系人自行舉證過程,因而鑒定證明僅需鑒定當事人提供:1、能夠證明被鑒定人身份的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軍人身份證明、出生證等。無以上證明者就需要鄉(xiāng)鎮(zhèn)以上人民政府、街道辦、公安派出所申請鑒定證明。
2、被鑒定人必須到司法鑒定中心采血參加鑒定,并完成身份驗證工作。主要驗證身份證明、留指紋、照相。
3、如因鑒定人確因不便,不方便到司法鑒定中心采樣等,可聯系司法鑒定中心工作人員上門采樣和驗證身份。
按照新的入戶政策,非婚生(超生)子女入戶只需要本人申請,小孩的《出生醫(yī)學證明》和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及戶口本進行申報,父和(或)母帶上要入戶的孩子,去當地有DNA親子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即可。費用為父母+一孩約2000-3000元,做好后拿到戶口所在派出所登記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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